阳西县程村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西县程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阳西县程村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721-201712-4407260042-00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21-201712-440726004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西县程村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8,030.00元(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 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核查)及《购买标书登记表》(第7页附件)到指定地址购买。
八、谈判文件的公示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25日至2017 年12月29日止。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作答。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4:30-15:00 (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4日15:00 (北京时间)。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西县程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黎永炼
联系电话:0662-5353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662-2297988
传真:0662-2297988
邮编:529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662-229798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业银行霞山支行营部
帐号: 44608001040017448
(仅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按商务要求中的投标保证金规定,必须以投标公司名义转账、电汇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和项目编号)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苑支行
帐号:220001230900001179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要求:
金额: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