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智能课堂及配套设备公开招标
投标邀请函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委托,对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智能课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711-00070-00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711-00070-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智能课堂及配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599300万元(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5. 货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彩页资料或使用说明书、软件等相关资料证明,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用户要求把设备送到指定位置安装调试;
6. 验收要求:为保证该项目的关键设备(壁挂一体机、教学显示输出设备、电子白板、安全动态监测视频系统、制冷设备)与原厂保证一致,在工程验收时如果客户认为货有可疑,可邀请原厂供应商参与查验,如检验结果不符,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投标报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货物、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人力成本、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价格表中详细列明)
8.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5天内。
9.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新联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大车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新光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新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横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新团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青山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塘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窝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石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冲垌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沙朗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松竹分校、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北河分校。绝大部分乡镇分教点属于边远山区,与市区、镇中心距离较远,道路崎岖,验收合格之前供货方需自行保管所有货物并承担因施工运输和履行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12. 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提供3年或以上免费的7×24小时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以投标人和采购人共同检验合格之日起算。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免费售后服务期间,及时解决设备出现的所有软、硬件故障,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后(含书面和口头通知),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响应,若需上门维修,要求1小时内派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到达用户现场,若故障在4小时内无法解决,并影响用户业务系统正常工作的,投标人须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后(含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4小时内提供故障设备的备用设备给甲方使用,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2)、中标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用户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设备产品的样品和检验依据。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实样样品和检验依据的或者样品不符合招标、投标要求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导致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4)、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需负责及时提供零配件。
(5)、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给予退换。
(6)、中标人对所提供设备提供终身维修,质保期后的服务,只收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任何工时费及工程师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阳江市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方式:(1)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登记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以上原件备查;
5.《购买标书登记表》(http://www.gdgpo.gov.cn/下载中心)到指定现场地址购买;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公示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止。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6 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江市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
地址:阳春市松柏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陈锡侦
联系电话:13542630586
邮编:529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江市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联系人:高生
联系电话:0662-2297988
传真:0662-2297988
邮编:529500
网址:http://www.gdgpo.gov.cn/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高生
联系电话:0662-2297988
十一、代理采购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业银行霞山支行营部
帐号: 44608001040017448
(仅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按商务要求中的投标保证金规定,必须以投标公司名义转账、电汇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和项目编号)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苑支行
帐号:220001230900001179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要求:
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