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假肢及矫形器适配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假肢及矫形器适配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GS20190725)
各投标人:
一、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2019年7月24日、湛江市腾商招标网上提交的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假肢及矫形器适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S20190725)邀请招标采购公告,因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5点合格的供应商: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书);3)具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在湛江有服务点、康复机构及康复所必须提供食宿服务;5)在湛江地区开展项目经验。变更为评分细则的各项内容:
售后服务 | 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相互比较后进行打分。 根据每个合格投标人所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合理,对提供的服务方案综合分析比较评比。 优(10)分;良(6)分;一般(4)分;差(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5分 | 1、投标人在湛江市注册或有分支机构的得4分,在湛江市外广东省内注册或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其他情况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湛江市内有服务团队的,每人得0.5分,最高2分。(提供2019年2月至今任意一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
同类业绩 | 3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17年至今同类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本项得0分。投标人能提供2017年至今同类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12分 | 1、投标人提供具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得6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具有当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得6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10分 | 为确保本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提供维护实施方案。优(10)分;良(6)分;一般(3)分;差(1)分,不提供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价指标及权重
项目 | 评价指标 | 指标权重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30% |
技术部分 | 设备的质量及技术性能 | 35%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10% |
同类业绩 | 5% | |
综合实力 | 5% | |
实施方案 | 15% | |
合计 | 100% |
现变更为
项目 | 评价指标 | 指标权重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30% |
技术部分 | 设备的质量及技术性能 | 30%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及保障 | 15% |
同类业绩 | 3% | |
综合实力 | 12% | |
实施方案 | 10% | |
合计 | 100%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假肢及矫形器适配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