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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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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 2019/06/09 【我要打印】【关闭】

投标邀请函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春市春城街道第一小学的委托,对教育信息化学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781-201905-00220-0004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905-00220-0004

采购项目名称教育信息化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0(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

一、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为:

1、供应商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二、货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

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软件等

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三、投标报价应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

税费、安装调试费、装修费用和验收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详细列明)。

四、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5 个日历天内。

五、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完成(包括设备的安装、验收、交付使

用,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内付清所有货款。

2、)付款具体条款按合同执行。

八、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要求供货方交付中标总金额的 10%作为合同履行和质量服务以及投标承诺事项的履约金。供货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上述

履约金到采购单位指定帐户,履约金至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天后无息退回。

九、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若国家/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

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

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

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

付相应的费用。

4)在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货物

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给予退换。

5)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设备提供终身维修,质保期后的服务,只收取更换

零部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任何工时费及工程师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十、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9年610日至2019年614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102019年6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

6. 购买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报名时投标单

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十二、招标文件的公示

  1.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10日至2019年614日止。

  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

    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作答。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7214:30- 15:00(北京时间)。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7215:00北京时间)。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78号二楼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四、联系事项

  6. 采购人:阳春市春城街道第一小学

    联系人:刘生  

    话:13709678333

    编:529600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府前路16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小玲

    联系电话:0662-2297988        

    传真: 0662-2297988

    邮编:529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78号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农业银行霞山支行营部

    号:44608001040017448

    (仅用于缴交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

    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苑支行

    号:220001230900001179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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