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第五中学党员活动室设备设施询价情况报告
阳春市第五中学党员活动室设备设施询价情况报告
概述:
一、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第五中学党员活动室设备设施
采购项目编号:GS20181226A
采购人:阳春市第五中学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1月15日至2019年01月21日在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报价公告,于2019年1月24日进行询价开标(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二楼)。
二、本项目于2019年01月24日(15:30)在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报价文件,至接收报价文件截至时间,共有3家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本项目共有3家单位供货商员参与报价,分别为:
1.阳春市鼎锋办公设备经营部
2.阳春市新潮电器有限公司
3.阳江市江城区普佳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由三位评标专家组成。三名评标专家在广东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按时签到且信息核对成功,评标在封闭环境进行。
在初步审核中各家供货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按询价文件要求进入评审。
评审结论如下: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审查 总价(人民币) 交货期 备注
阳春市鼎锋办公设备经营部 是 ¥286375.00 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20天内交货
根据上述评审结论和询价文件相关规定,推荐:
阳春市鼎锋办公设备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采购人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询价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