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阳春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802-00234-0001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802-0023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信息化配套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98,790.00元(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内交货。(包括供货、安装调试,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数量:一批。
六、投标人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 2 月26 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 月14 日至2018年2 月26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2号国贸城市广场A幢903房)。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
6. 购买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报名时投标单
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的公示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2 月 14 日至2018年2 月 26 日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
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作答。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3 月13日 14:30 - 15: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 月13 日15 :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梅溪路8号东湖雅苑二楼 (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阳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奕雄
电话:0662-7743988
邮编:529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9-2296013
传真: 0662-7711285
邮编:529500
网址:http://www.gdgpo.gov.cn/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梅溪路8号东湖雅苑二楼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业银行霞山支行营部
帐号:44608001040017448
(仅用于缴交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
户名: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苑支行
帐 号:220001230900001179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附:购买标书登记表
发布人:湛江市腾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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